北京限价房新规有哪些变化 北京限价房新规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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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特别的意义,即是一个稳定的住所,又是一个避风港,对于大家来说买房子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需要提前了解好的事情也很多,那么北京现价房新规有哪些?和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6日正式发布《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此前,5月7日至14日,北京市住建委就《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和建议136条。

通知表示,根据限房价项目可售住房在土地出让时的销售均价的限价(以下简称“销售限价”)与评估价之比不同,分别按以下方式销售:

(一)比值高于设定比例的,由开发建设单位面向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进行销售,所售住房为商品房,但应取得分户不动产登记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开发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挂牌文件中关于建设标准、限定的销售均价和*高销售单价的要求,在销售时**公开、公平和公正,不得强制搭售其他产品、服务,不得捆绑精装修,不得**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比值不高于设定比例的,由市**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获得销售限价占评估价比例部分的产权份额,剩余比例产权相应转化为市**房中心代持的**产权份额;

(三)设定比例暂定为85%,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市场变化和销售情况适当调整。

同时,通知要求,市**房中心收购限房价项目时,应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收购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并应在购房合同开始网签之日起十个月内向开发建设单位付清全部收购款。

市**房中心收购转化的共有产权住房,具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均可申购。摇号配售时,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非京籍家庭作为优先组配售。

具备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选购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市**房中心可向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无房居民家庭进行销售,其中建筑面积大于140平米的住房可向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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